20140726(六)
今日全日主要都是用作溫書。
然後, 晚上, 我對晉說了很多有關我自己的心聲, 我當時計劃了一個婚禮給自己, 我想三十三歲可以向所有人宣佈這件事, 但是, 他的無情將我這個夢想親手粉碎了。
我其實對婚禮這件事的價值觀很模糊, 其實結婚與不結婚, 好像都各有好處, 既然是一半一半, 那我為什麼仍要興高采烈地擺一個婚禮。
我其實對婚禮這件事的價值觀很模糊, 其實結婚與不結婚, 好像都各有好處, 既然是一半一半, 那我為什麼仍要興高采烈地擺一個婚禮。
擺婚禮是否只是想給世人知道我終於得到一個愛侶呢, 我真的完全不清楚自己想不想要婚禮, 因為婚禮這件事是應該男女雙方共同有共識的事, 如果只是我一個想, 而我身邊那個人的心態是搞不搞都沒所謂, 又或者其實不太想搞的話, 我的這團火也會隨之而熄滅, 又如果我身邊的這位連談婚論嫁的意慾都沒有, 我也沒有足夠氣力去爭取什麼給自己, 不想再經歷多一次的主動爭取卻落得一身傷痕, 如果是這樣, 我寧願單身一輩子。
若不是現在出現了一個人很想把我娶到澳洲, 我真的不確定自己是否會有被需要被迎娶的可能。
上一段失敗的感情生活, 我吸收了一個很深的教訓, 作為女人, 我希望告誡一眾姐妹們, 第一, 千萬不要在自己一無所有的時候下嫁一個男人, 除非你的男人欠了你, 願意像你的父母那樣以後無條件地供養你, 第二, 若然你的男人沒有打算向他的朋友, 親戚, 工作伙伴面前承認你的身份, 那都不要開始這段婚姻, 否則只有慘淡收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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